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截至2015年,全球共有4914名优秀自费留学人员获奖。为做好纽约领区2016年自费生奖学金报名及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材料寄达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北京时间5月20日0时至7月10日24时;
网上申报材料打印版(一份)寄达截止时间:美国东部时间7月18日12时;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以PDF格式于7月15日24时之前发送至zgzfjxj@gmail.com,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就读学校+专业,例如:张三+纽约大学+电子工程。
二、报名条件
1. 所在学校属于纽约领区,包括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佛蒙特州等十个州;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自费留学人员;
4.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三、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和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四、实施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出获奖者。特别优秀奖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申请人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五、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同时,请申请人向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和一份电子版材料。材料清单详见《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六、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
必须提交材料包括: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需附照片)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 护照首页复印件
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3. 导师推荐信
请确保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亲笔签字,电子签名视为无效签名。
如导师推荐信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翻译成汉语。
如导师亲自从网上提交的,请附单页说明:含导师姓名、被推荐人姓名等简要信息。同时,请导师将推荐信原件密封好,附在纸质材料中邮寄至总领馆教育组。
4.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开具的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
I-20表格不能作为在读证明使用。
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应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翻译成汉语。
5.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研究课题
选择性提交材料包括:
7. 代表性成果材料
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 学术会议邀请函
9. 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要求:
10. 装订要求:请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打印一套,在左上角用曲别针固定,如材料过厚可用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11.重要说明
国内终审实行网上评审,请务必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材料不全、上传材料错误或材料不能按时寄达将影响评审结果。请将以上申请材料邮寄至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供初审及存档用。
七、申请材料邮寄
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请申请人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递交,并在信封上注明“自费生奖学金”。申请材料请务必于7月18日中午12时之前寄达我组,逾期寄达可能会导致无法参加评审。
邮寄地址:
Mr. Zhang Yang,Education Office,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 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请申请人注意,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询自费生奖学金网站:http://yxzfs.csc.edu.cn。
附件:1.附件1: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附件2: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3.附件3:201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
2016年5月9日